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学制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7-11-01点击数:

西电研〔2017〕39号

各相关单位:

经2017年10月23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,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调整如下:

一、从2018级入学博士研究生开始,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由3年改为4年。硕博连读研究生自转为博士起,学习年限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相同。

二、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,其他规定如与本规定相冲突,以本规定为准。

西安电子科技大学

2017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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